成都发布跨境电商三年行动计划 最高奖励500万元支持金融融资发展

2023-02-28 10:12:39

(金砖跨境)2月20日消息,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跨境电商未来3年的发展目标。同时,《成都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也已正式印发,对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拿出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以下为金砖跨境为您带来的《计划》及《措施》八大要点:

1、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进行金融融资。对在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且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融资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不超过贷款实付利息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2亿元、5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跨境电商贸易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商转型发展。对跨境电商交易额首次突破100万元的企业,按照跨境电商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4、布局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集群。聚焦时尚消费潮流引领功能,依托重点商圈和开放口岸,集聚消费品进口供应链“链主”和链属企业,打造多元化国际化消费场景。

5、布局跨境电商出口制造产业集群。聚焦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功能,着力培育一批紧密对接国际市场的跨境电商优质产品品牌,通过跨境电商赋能传统产业集群向国际化数字化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6、布局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产业集群。聚焦国际门户枢纽功能,,重点推进跨境电商中转(分拨)中心、国际邮件集散中心、集装箱拼箱共享中心、冷链物流基地等高能级物流仓储项目建设,吸引境内外大型物流集成商和国际供应链企业在蓉集聚。

7、布局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产业集群。聚焦高端要素运筹功能,围绕跨境电商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要素链“五链融合”,引导跨境电商优质要素资源和总部企业集聚集群发展。

8、深化业务模式创新。深化“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双轮驱动协调发展,打造面向欧洲和东南亚的国内产品输出中转地、国外产品采购地。积极参与第三方平台跨境电商出海项目,引导我市制造业品牌化、定制化、国际化发展。

对在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且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融资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不超过贷款实付利息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前,2022年11月23日,国内领先的数字经济服务商“浙江金砖跨境信息科技公司”宣布成立“消费品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并发布消费品电商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此举旨在破解消费品流通企业融资难题。

优势表现为:一是无抵押、纯信用贷;二是一次授信、循环使用;三是按需提款、专款专用、按天计息、随借随还。并实现了链条上供应链企业、网店、银行以及运营方的“四方共赢”。

网店:充实资金、保障经营、助力发展;

供应链企业:账款变现、稳定客源、在线采购;

银行:批量获客、降低风险、降低成本;

网盛:增加盈利、提升黏性、风险可控。

附:《成都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全文)

一、总体要求

对标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要战略机遇﹐围绕产业建圈强链、“三个做优做强”,进一步夯实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产业支撑功能﹐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和贸易中心城市注入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底,依托重点片区布局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0个以上,培育跨境电商优势产业带5个以上,集聚跨境电商备案企业3000家以上(其中交易规模超10亿元骨干跨境电商企业3家以上),带动实现交易规模1000亿元以上,完成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市场主体、要素资源、公共服务以及相关产业的有效协同,实现全市跨境电商产业公共服务体系提质增效,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共服务体系驱动产业发展模式。

到2024年底,布局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15个以上,培育跨境电商优势产业带10个以上,集聚跨境电商备案企业3500家以上(其中交易规模超10亿元骨干跨境电商企业6家以上),带动实现交易规模1200亿元以上,实现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产业生态、公共服务体系、产业能级持续完善,形成产业主体集聚程度高、枢纽支撑作用强、创新策源速度快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

到2025年底,布局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20个以上,培育跨境电商优势产业带15个以上,集聚跨境电商备案企业4000家以 上(其中交易规模超10亿元骨干跨境电商企业10家以上),带动实现交易规模1400亿元以上,实现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产业集群、综合服务、创新驱动的优化提升,建成辐射中西部的跨境电商最优产业生态圈。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产业建圈强链,强化跨境电商主体引培

招引全球“链主”企业落地生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综合优势,聚焦产业建圈强链,精准招引产业集聚、要素吸附能力强的跨境电商“链主”企业,形成标杆示范效应。重点推进进口型国际供应链“链主”企业、出口型第三方平台企业及具备较强供应链整合能力的知名跨境电商交易企业落地成都。持续加快核心资源要素集聚,深化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产业带动效应。

培育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已在成都布局的第三方平台企业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全产业链生态服务中心,打造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支持在跨境电商交易、国际物流与海外仓、跨境电商技术服务、国际营销服务等已具备细分领域行业影响力的本市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上规模的跨境电商企业依法提供专班专案服务和精准政策支持。

孵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创新、绿色、高附加值产品借力跨境电商实现货物贸易与生产性服务贸易融合,通过“合作研发+定制生产+产品出口+售后维修”等方式推动产业链升级;推动形成成渝地区、成德眉资等跨区域产业供应链,引导本土传统优势产业通过跨境电商实现数字化转型,加速“品质生产”到“品牌塑造”转化;加快推动贸易数字化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大型商贸企业、传统外贸企业通过专业合作、数字赋能等方式发展跨境电商。

二、聚焦“三个做优做强”,推动跨境电商集群成势

布局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产业集群。聚焦国际门户枢纽功能,在国际空港经济区、成都国际陆港片区着力发展分拨、集拼、交割等贸易业态,重点推进跨境电商中转(分拨)中心、国际邮件集散中心、集装箱拼箱共享中心、冷链物流基地等高能级物流仓储项目建设,吸引境内外大型物流集成商和国际供应链企业在蓉集聚,加快打造跨境电商进出口集疏运基地。

布局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集群。聚焦时尚消费潮流引领功能,依托重点商圈和开放口岸,集聚消费品进口供应链“链主”和链属企业,打造多元化国际化消费场景。支持春熙路时尚商圈、交子金融商圈、蓉北枢纽商圈与国际空港经济区、成都国际陆港片区等重点片区联动,“商圈+口岸”协同提升跨境电商进口规模。

布局跨境电商出口制造产业集群。聚焦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功能,在郊区新城依托川茶、川酒、川调料以及家居家具、女鞋服装等优势特色产业带,着力培育一批紧密对接国际市场的跨境电商优质产品品牌,通过跨境电商赋能传统产业集群向国际化数字化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聚焦文化传承与创新,在天府文化公 园、都江堰国际旅游目的地、熊猫国际旅游度假区、西岭冰雪·安仁文博旅游休闲区等重点片区,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天府文化特色的原创IP,布局跨境电商文创产品出口生产基地。

布局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产业集群。聚焦高端要素运筹功能,在中心城区及城市新区等核心资源要素集聚区域,围绕跨境电商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要素链“五链融合”,着力做强跨境电商专业资源服务、设计研发、运营管理等高附加值环节,引导跨境电商优质要素资源和总部企业集聚集群发展。

三、聚焦链接全球市场,做强口岸枢纽支撑转化功能

做强口岸协同辐射功能。以天府国际机场、双流国际机场及成都国际铁路港口岸为牵引,协同四川天府新区(含眉山市)、德阳市、资阳市等,依托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成资临空经济产业带、 成德临港经济产业带建设,协同推进眉山国际铁路港建设,提升物流集聚地功能。整合口岸、土地以及产业资源优势,高质量共建高能级跨境电商仓储物流设施,着力提升口岸辐射半径和贸易功能。

提升国际枢纽集结运筹功能。加快复航、加密成都至欧美和RCEP地区主要航空枢纽的客货运航线,积极引育货运基地航 空公司,完善“全货机+包机+客改货+客机腹舱”多元化航空物流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建设跨境电商航空货运转运(分拨)中心。实施国际班列提能计划,稳定开行跨境电商专列,支持多种贸易方式拼箱拼列,稳步提升中老班列、中越班列“铁路快通”新模式运载货量;推动铁路运邮至波兰线路稳定开行,探索跨境电商货物集运新通道。

构建高效通达全球配送网络。深化与国际国内大型物流快递企业、国际供应链“链主”企业合作,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沿国际航空、班列枢纽城市以及重要贸易节点地区,培育建设一批服务全产业发展、助力成都企业国际市场拓展的公共海外仓,优先做好存量资源转化,构建集商品展示、尾程派送、退运售后等一站式境外终端服务体系。

四、聚焦增强创新动能,培育跨境电商发展新引擎

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退税流程,加快扩大“海外仓出口+分批退税”模式覆盖面;优化函调流程,提高函调效率;积极申请国家跨境电商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外品类试点,提升跨境电商贸易能级。

深化业务模式创新。深化“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双轮驱动协调发展,打造面向欧洲和东南亚的国内产品输出中转地、国外产品采购地。积极参与第三方平台跨境电商出海项目,引导我市制造业品牌化、定制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推广“四川造”“成都造”的跨境电商独立站,打造品牌出海生态圈。持续深化“跨境 电商+快速配送”模式,推动“商圈+口岸”协同发展,打造“线上十线下”国际消费新场景。

推动要素供给创新。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依托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贸易数据和保税监管仓信息化系统,创新开展预付、应收、担保、质押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合作,强化对跨境电商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深化校企地合作,建设跨境电商行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跨境电商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团队。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参与出口产品碳足迹核查,培育一批“成都造”绿色品牌。

加强标准创新引领。探索开展跨境电商标准研制,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行业机构牵头或参与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拟定工作,促进跨境电商业务模式标准化、规范化,助推跨境电商在区域间和国际双边、多边合作下的规则协同。

五、聚焦产业生态优化,提升跨境电商营商环境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以通关便利为核心,加大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提供出口前预查验服务,开展“互联网+稽核查”,实现低干预、多手段、高效能精准监管,推广进境“铁路快通”新模式,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全面落实支持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提升跨境电商外汇结算便利性。

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做强以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及成都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为核心支撑的产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成都跨境电商全生态链共享平台。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共谋共建共享服务体系,推动成都与重庆跨境电商产业协同发展,主动服务泸州、德阳、绵阳、南充、眉山、宜宾、达州等省内跨境电商综试区。

激活跨境电商行业氛围。着力打造国际化的跨境电商产业交流平台,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品牌化节会活动,扩大城市行业影响力和资源吸引力。联动重点发展地区行业商协会,探索构建全国跨境电商行业联盟,常态化组织开展行业资源对接、考察游学、主题沙龙以及专业培训等活动,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跨区域协作联动。持续加强与在蓉领事机构以及国际经贸机构、境外商协会等国际组织交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广泛参与线上线下国际市场拓展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中国(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职能,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并会商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商务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时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履职尽责,密切配合。

(二)强化考核激励

加强过程督导,强化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等事项挂钩,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得力、目标成效明显。各相关市级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研究制定落实举措,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强化政策引导

市商务局加快研究制定我市跨境电商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所需资金在市商务局部门预算及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五、附则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 12月31日。本行动计划施行过程中,市商务局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及本市产业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附:《成都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全文)

一、大力招引跨境电商链主企业

对年度进口总额超过50亿元的进口型国际供应链链主企业、年度全球商品交易总额(GMV)超过100亿美元的出口型第三方平台企业、年度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的出口型头部跨境电商交易企业在成都投资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两年内首次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分别达到2亿元、10亿元、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二、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2亿元、5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跨境电商贸易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对主营业务为第三方平台、国际物流与海外仓、跨境电商技术服务、国际营销服务、跨境支付、知识产权与财税合规,且为川渝地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的成都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照其服务川渝地区跨境电商企业收入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商转型发展

对跨境电商交易额首次突破100万元的企业,按照跨境电商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运用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出海,按照“四川造”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参与全球商品交易总额(GMV)超过100亿美元的第三方平台组织的跨境电商出海项目并实现“四川造”跨境电商出口的企业,按照“四川造”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含专业楼宇)建设

对被认定为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且产业集聚效果获评“成效明显”“成效较好”“成效初显”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分别予以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

对被认定为四川省公共海外仓重点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中建设或经营海外仓总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在项目期内只能申请上述一项奖励。

六、支持通过保税仓开展跨境电商出口

对租用我市保税仓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且入仓货物实现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的仓储服务类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年度奖励。

七、支持通过保税仓开展跨境电商进口

对租用我市保税仓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且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采用1210保税备货方式申报的进口交易额突破1亿元的仓储服务类企业,按照其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1210保税备货方式申报的进口交易额的1.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八、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创新

对获批参与跨境电商医药产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及积极开展宠物食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企业,按照上述试点商品通过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的进口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九、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进行金融融资

对在成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备案且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融资的跨境电商企业,按照不超过贷款实付利息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