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跨境)截至2022年底,国家批复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城市合计七批,165个城市(区域)。经过杭州跨境综试区的先行先试及第二、三批综试区城市的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后期批复的综试区城市提供可借鉴、可落地的一揽子服务方案,更好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实现新模式新业态的稳步发展。
第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要复制推广前三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探索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第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要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突出重点,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分布在石家庄市、太原市、赤峰市、抚顺市、珲春市、绥芬河市、徐州市、南通市、温州市、绍兴市、芜湖市、福州市、泉州市、赣州市、济南市、烟台市、洛阳市、黄石市、岳阳市、汕头市、佛山市、泸州市、海东市、银川市。
今天将对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行分析。
一、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概况
(一)批复时间
2019年12月15日。
(二)批复文号
国函〔2019〕137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直达链接:国函〔2019〕137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docx
(三)综试区简介
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紧紧围绕打造以“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开放高地”为目标的太原都市区核心引擎,紧紧围绕太原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区域中心城市要求,顺应全球数字贸易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创新,建立跨境电商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推动国际贸易数字化与产业数字化融合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发展,把内陆和沿海同处开放一线理念落到实处,打造互联网时代内陆资源型地区对外开放新优势。
(四)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先行、创新驱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突出在跨境电子商务B2B相关环节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在技术标准、统计标准、信用体系、跨境结算、税收征管等方面大胆探索,推动跨境电商便利化。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坚持开放包容、协同发展。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既要“放得快”又要“管得住”。
(五)实施范围
第一阶段实施范围为在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在太原市域内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第二阶段拓展到在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大同、运城、晋中市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第三阶段拓展到在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全省其他地方开展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
(六)发展目标
经过3年左右的建设,基本形成以“数字化监管+数字化贸易+数字化服务”为基本特征的高效安全监管、线上线下融合、出口进口并举、服务体系完善、产业链条完整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再经过3年努力,基本形成以B2B出口为主攻方向,B2C为有益补充的跨境电商产业体系,打造全国数字贸易示范区、内陆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国际商贸物流中心,以太原综试区建设推动太原和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超过2000家,培育建立10个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超过100亿元,跨境电商B2B进出口额年均增速达到30%以上。
(七)地市情况
2022年,太原市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571、17亿元,比上年增长3、3%。
2022年,太原市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467、07亿元,比上年下降20、2%。其中:出口额971、82亿元,下降14、6%;进口额495、25亿元,下降29、2%。
2022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4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41万人。
二、中国(太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摘要
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线上线下平台服务体系建设。
1、持续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2、建设跨境电商线下园区平台。
(1)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
(2)太原武宿国际机场
(3)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
(4)中鼎物流园区。
(二)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六大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
4、建立电商信用体系。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三)积极探索跨境电商各领域创新。
1、促进产业发展方面。
(1)完善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划、空间布局,建设一批跨境电商产业示范园区。
(2)支持示范园区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我省设立跨境电子商务总部或区域性、功能性总部。
(3)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依托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生物医药、五金化工、农副产品生产和集散地的优势,逐步探索太原特色商品跨境电商交易服务体系。
(4)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发挥辐射作用,依托当地制造业、农特产品、文化产品、中草药、陶瓷、玻璃器皿等出口产业基础,全力打造以出口业务为发展方向的跨境电商小镇。
(5)探索“大数据+电子商务+外贸”发展模式,优选10个特色优势产业和10家外贸骨干企业,提供重点支持和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在全球市场精准营销,以最快速度和最低成本提升海外市场份额。
(6)支持大同肉类、忻州杂粮和运城水果出口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线上交易平台和线下集配中心建设、出口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培育、冷链配送体系建设和完善、出口服务保障体系(检疫检验、出口退税、信用担保等)建设,推进特色农产品及加工品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出口海外。
(7)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平台建立与外贸空白县特色农产品相适应的服务体系,为龙头企业提供产品需求、产品集货、分级包装、品牌营销、物流配送、售后保障等全方位服务,实现外贸县域全覆盖。
2、金融创新方面。
(8)设立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基金。
(9)推动信保机构与跨境电商服务平台等市场主体共建跨境电商B2B信保资金池、进口商风险资金池等,提高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交易能力,创新保险服务。
(10)探索“外贸企业+金融机构+平台”合作模式。
(11)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在保障交易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支持我省外贸创新业务先行先试。
3、优化监管措施方面。
(12)推进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
(13)支持开展B2C全业态功能业务模式。
(14)拓展跨境B2B业务范围。
(15)建立适应跨境物流的监管方式。
(16)支持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试点。
(17)顺应跨境电商O2O新零售发展趋势。
(18)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19)创新风险管理布控模式。
(20)落实综试区电子商务的出口免税政策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21)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物品编码在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的应用,与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库、商品信息库进行数据对接。
(22)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建设,深化电子认证技术应用,推进数字证书的统一认证,实现一证多用和不同认证技术交叉互认,形成集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网络信任体系。
4、拓展物流通道方面。
(23)建设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引导国内外大型物流集成商参与太原多式联运资源整合,建立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一体化通关物流体系,实现航空、铁路和公路运输在口岸无缝对接。
(24)发挥太原市便利连锁店指数全国第一的优势,利用美特好、唐久便利、金虎便利等2000余家零售网点开设跨境电商体验店,促进跨境电商应用普及。
(25)推动企业设立规模较大的海外仓,覆盖欧美等主要市场,并建设进出口海外仓和精品商品体验馆,发展“前展后仓”营销模式。
(26)开辟太原陆运跨境电商发展新通道,探索“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支持中欧班列带运国际邮件。
5、跨境电子商务质量提升和品牌方面。
(27)开展规范认证和标准化试点。
(28)开展专项品牌建设行动。举办各类专场培训、对接会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品牌价值。
6、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方面。
(29)支持省内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建立各级政府、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电商企业协同合作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
(30)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推动建设跨境电商实用型人才培训孵化基地,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扶持发展一批跨境电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