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分析——东莞市

2023-06-21 11:13:59

(金砖跨境)截至2022年底,国家批复的跨境综试区城市合计七批,165个城市(区域)。经过杭州跨境综试区的先行先试及第二、三批综试区城市的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后期批复的综试区城市提供可借鉴、可落地的一揽子服务方案,更好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实现新模式新业态的稳步发展。

第三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分布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小编将按照上述的城市顺序依次进行分析说明。

今天将对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行分析。

一、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概况

(一)批复时间

2018年7月24日。

(二)批复文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

链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docx

(三)综试区简介

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结合东莞产业优势和货源地优势,因地制宜、求实创新、大胆突破,进一步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创新,加快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不断巩固和增强东莞制造的品质地位与品牌影响力,以跨境电子商务助推东莞和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激励、协调作用,继续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坚持审慎包容、高效监管。坚持以开放、包容的管理思维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以发展为主;坚持“管得住”与“通得快”相结合,既要依法依规安全高效监管,又要积极创新制度措施,促进通关便利化;建立容错机制,坚持循序渐进,逐步规范,在风险可控范围内为跨境电子商务放量增长提供发展空间。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推动政府监管与市场培育、制造业与服务业线上线下更紧密融合,加快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生态圈协同发展。

(四)发展目标

经过3年的建设,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打通生态圈关键节点,推动东莞加速形成制造、交易、集货、支付、物流、结算、结汇等全产业链“闭环式”生态圈,力争把东莞打造成为投资贸易便利、政府服务高效、环境宽松有序的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物流基地、“双创”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到2020年,东莞市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突破450亿元,打造3-4个示范带动园区,形成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新增长极。

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发挥东莞制造业优势,顺应外贸订单碎片化新常态,推动传统制造业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互联网+营销”新模式,逐步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在全市外贸出口中的比重,促进东莞外贸结构优化,以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建设推动东莞外贸高质量发展。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基地。破解跨境电子商务订单货源分散、批量偏小、规格品种繁杂与国际运输批量化之间的矛盾,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基地,提升集货拼柜能力和物流效率。在物流集货基础上,引入通关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数据服务等现代供应链要素,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关键环节融合发展,缩减中间环节,实现东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降成本、增效益。

跨境电子商务“双创”基地。以构建优质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为依托,汇聚创新发展新动力,拓展创新发展新渠道,着力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在东莞集聚发展,集聚一批高端项目和创新型项目。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找准定位和优势,积极推动港澳地区商务、物流、金融、会计、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资源与东莞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有效对接,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基地。

(五)地市情况

2022年,东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11200.32亿元,比上年增长0.6%。

2022年,东莞市全市进出口总额13926.63 亿元,比上年下降8.7%。其中进口4686.50 亿元,下降17.6%;出口9240.13 亿元,下降3.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3528.06亿元,增长1.9%。按贸易方式分,一般贸易出口4761.56亿元,比上年下降5.7%;加工贸易出口2911.14亿元,下降12.1%;保税物流出口838.62亿元,增长33.6%。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818.6亿元,增长11.3%。市场采购贸易725.1亿元,增长29.2%。 按出口的地区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2640.65亿元,比上年增长5.9%;对亚洲出口4736.19亿元,下降1.0%;对北美洲出口1951.72亿元,下降6.2%;对欧洲出口1715.61亿元,下降9.0%;对拉丁美洲出口460.39亿元,增长6.8%;对大洋洲出口213.63亿元,增长20.3%。

2022年末,全市户籍人口292.45万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43.70万人。

图源:网络

二、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摘要

(一)工作任务(“一机制、两平台、五体系”)

1、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机制。

2、升级改造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3、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园区。

4、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

5、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智慧供应链体系。

6、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

7、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建设。

8、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

(二)创新举措

1、建立东莞综试区政策支撑体系。

(1)完善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

(2)着重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

2、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3)培育产业链条。

(4)构建智慧供应链体系。

(5)扶持领军企业。

(6)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

3、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方式。

(7)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8)推进简化申报。

(9)创新担保和退货流程。

(10)重点推动在制造企业发展企业对企业(B2B)业务方面先行先试。

(11)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创新和监管创新。

4、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

(12)创新进口业务模式。积极争取在东莞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保税电子商务1210”进口,1210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化妆品等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13)培育进口市场主体。

(14)拓展重点进口商品种类。

5、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5)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16)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模式。

(17)加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18)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信息管理模式。

6、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

(19)创新跨境支付服务。

(20)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服务。

(21)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信用服务。

7、做优做实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关键环节。

(22)夯实跨境电子商务供货端基础。

(23)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卖家群体。

(24)做强跨境电子商务集货通关企业。

(25)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

8、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26)优化拓展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

(27)加快建设铁路国际物流基地。

(28)推进石龙火车运邮项目建设。

9、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

(29)建立科学统计监测体系。

10、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研究和人才体系建设。

(30)引导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前瞻性研究。

(31)培育和集聚跨境电子商务人才。

(三)创新成果

中国(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综试区以来,东莞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累计突破1000亿元。其中,2018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370.1亿元,同比增长133%;2019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419.2亿元,其中出口399.0亿元;2020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额380.56亿元,其中出口362.18亿元,进口18.38亿元;2021年,东莞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730亿元。自2018年以来,累计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899.86亿元。

东莞企业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泰国、印尼等1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约30个海外仓,其中17个属于公共海外仓,服务国内企业数达2000家。